关于举行歌咏比赛的通知
一年级各班:
为庆祝建国五十五周年,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,体现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,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经研究决定举行“迎国庆,颂祖国”歌咏比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以班级为单位组成合唱队,人员不少于50人,不许弃权,参赛歌曲两首。
2、比赛必唱歌曲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》,另选一首爱国主义歌曲或校园歌曲。
3、歌曲内容必须是歌颂祖国,具有时代特征,校园特色,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。
4、赛程安排:九月二十八日前,以分段为单位进行预赛,取前四名,入选后的十二个班级名单报至团委。九月三十日下午进行决赛。
5、奖励方法:按“班级量化管理条例”给班级加分,并颁发奖金。
政教处、团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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